“。。。此十八界是從完成認識作用不同說:從認識的徑路說,有六;從構成認識的主要條件說,有三 ──根、境、識。這樣,共有能取的六根,所取六塵,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, 總成為十八界。。。依佛法,依根緣塵起識,雖相依不離而成認識活動,但在幻現的假相上,有他不同的特性,依各別不同的特性,不能併歸於根或併歸於境,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。根、境、識並立。。。有情的活動,是有物理──色等,生理──眼等,心理──眼識等的三種現象的。以此十八界明無我,而十八界各各是眾緣所成的,求其實性不可得 ,故也是畢竟空寂。”
《般若經講記》印顺导师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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