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,總分為能取所取:能取是六根,即 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;所取是六塵,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這是認識論的分類法。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,是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,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。。。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,眼根所取的是色境 ,即青、黃、赤、白──顯色,長、短、高、下、方、圓──形色等;耳根所取的是聲音;鼻根所取的是香臭;舌根所取的是味,即酸、甜、苦、辣等;身根所取的是觸,即冷、煖、細、滑、粗、澀、軟、硬等;意根所取的是法境, 法即內心的對象,如在不見不聞時,內心所緣的種種境界,如受、想、行,叫 做法塵。我們的認識活動,不離此能取所取,這兩大類總有十二種。十二種都名為處,處是生長義,即是說:這是一切精神活動所依而得生起的。佛說此十二處,主要的顯示空無自性。從根境和合而起識,根與境都是緣生無自性,無不皆空。。。”
《般若經講記》印顺导师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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