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14, 2010

Thursday, September 9, 2010

神、我

“世间人以为的神(造物主),如梵天、他化自在天、上帝等,其实都没有酬偿因果的能力,所以祂们不应该称为神;然而的确有一个法可以酬偿因果,令众生的因果业报如实执行,而它并不是物质,所以佛陀就把这个法称为神。时间人以为五阴可以在轮迴的变易中,保持不变的体性,所以把五阴误计为我,然而的确有一个能生出五阴的法可以保持不变的体性,是每一个有情各自都有的常住法,所以佛陀就把这个常住法称之为我。”
《实证佛教导论》吕真观著

Sunday, September 5, 2010